纸质文献资源是学校重要的国有资产,是图书馆重要的知识服务资源,对提升师生科技文化素质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凝聚大学文化精神,展示办学实力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。爱护纸质文献资源是一个人文明素养的充分体现,读者应在阅读中遵守图书馆的管理规定,做到完璧归赵、完期归还,充分发挥纸质文献资源体系的知识共享作用。为了更好地加强纸质文献资源的流通管理,同时针对纸质文献资源在使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,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。
一、图书借阅规则
1、读者凭证借书,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,借书手续不得代办。
2、教师可借图书总计20册,借期90天/册;学生可借图书总计10册,借期45天/册;图书到期可登录图书馆网页自主完成续借一次;如继续续借,则须在到期前7天内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。图书逾期须缴纳违约金。
3、借书证应妥善保存。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挂失;读者在毕业离校前须归还全部图书,注销个人借书证。
4、因教学需要借阅计量规范类工具书,由所在班级下载《图书馆规范类工具书集体借阅申请单》,任课教师签字,二级学院盖章,递交图书馆当班馆员存档。借期不受常规限制,但不得超过一个学期。期刊、过刊一律不外借。
二、丢失图书的处理
5、丢失1985年以前(含1985年)出版的一般性图书,按丢失图书原价10倍进行赔偿,另加5元耗材及加工费。
6、丢失1985年以后出版的一般性图书,按丢失图书原价进行赔偿,另加5元耗材及加工费费。
7、丢失多卷书中的一册或几册,原则上按一套图书的总价进行赔偿,每一册另加5元耗材及加工费。
三、污损图书的处理
8、对图书有折角、涂抹、划线等一般性破坏行为的现象,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,留照取证,并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。做出限制1个月借阅权限处理,并根据读者的态度进行后续的跟进处理。
9、对污损图书较为严重,影响到图书正常流通使用的现象,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,留照取证,并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。根据修补工作难度,按5-10元不等的加工费进行处理。做出限制2个月借阅权限处理,并根据读者的态度进行后续的跟进处理。
10、对图书损坏、污渍严重(开天窗、撕页及其它恶意损坏图书行为)造成图书无法正常流通的现象,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,留照取证,并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。按照图书原价进行赔偿并加5元加工耗材费。做出限制3个月借阅权限处理,并根据读者的态度进行后续的跟进处理。
四、超期图书的处理
11、读者在本馆借阅的图书,都应按期归还,只要有一册图书超期,则必须在处理完超期图书手续后再行(续)借阅。
12、每本图书借阅期限为45天,超出期限以上按每天每本0.1元计算违约金。每一张借阅证件累积违约金达100元以上者,按100元扣缴。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,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;超过借期赔偿,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。
13、凡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,按照“节假日规则”执行。即寒、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,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两周(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);黄金周期间(如“五一”、’十一”)到期的书刊,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日后3天;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。
14、图书馆定期向二级学院反馈图书超期学生名单,请二级学院配合图书馆,督促学生尽快还书并处理超期事项。
15、读者如果对缴纳超期图书违约金有异议,请值班馆员耐心予以解释,并进行一定的批评教育,使其认识到自身的违规错误。
五、偷书及其他情况的处理
16、对偷书及其他物品行为一经发现,首先以录像录音照片等形式查实查证偷书的违法事实,追回原书,责令本人写出深刻的思想检查存档备案,取消半年及以上的借阅权利。通报本人所在班级、学院和有关部门。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。
17、不得将本人借书证件转借给其他人用于借书,一经发现先扣证、再进行批评教育,证件由持证者本人来图书馆领取。对双方均取消3个月的借阅权利。
18、如未经允许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别人借书证件用于借书,按照偷书行为认定,参照偷书处理方式进行执行。
六、有关事项的说明
19、一般情况下,由当班馆员即时完成处理及教育过程。个别读者如不接受、不理解处理决定,请填写《图书资源管理不当行为认定单》,由流通部主任进行教育工作,直至读者签字为止。对于涉及到限制借阅时限等违约金以外处理的行为,必须填写《认定单》,交信息技术部处理并存档。
20、执行过程中,全体馆员要坚持育人为本、教育为先,处理有据、严管厚爱的原则,把处理各类图书违规行为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抓手,切实履行服务育人职责,不断提高服务育人能力。
21、此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图书馆。
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