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办理退休人员离职手续的实施细则
发布人:图书馆
发布时间:
2019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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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退休人员办理离职手续须首先归还所借图书馆全部图书资源。请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还书事项。
2、图书馆管理人员检查图书,对涉及图书污损、丢失等情况,依照《关于图书馆纸质文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》作出认定,填写《退休人员图书处理意见认定表》,完成相关图书处理工作。
3、技术部门核查借书证情况,并完成借书证规则变更,并签字确认。退休人员借阅总册数为5册,借阅期限为30天。
4、到馆长办公室完成签字盖章工作,《退休人员图书处理意见认定表》由办公室存档。
5、退休期间,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借阅权益,允许本人来馆借书、阅览。借书证不得转借他人。
6、本馆不向任何持有非本人借书证的校内外人员借书。
具体流程如下: